半人马一族,具体形象为腰部以上是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则是马身,可以参考地球的希腊神话。关于其起源的传说很多,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当年物种大爆发时期的人类骑士在意外情中况和自己的坐骑诞下了第一个半人马了。这短短一句话的信息量太大,可是古星率先表示不信,根据生殖隔离和达尔文的进化论,与其相信半人马是杂交的产物不如相信这只不过是在自然界里加入了“每种生物都可以使用”的魔力后的产物,可以参考核辐射后的地区生物生长情况。
根据古星的观察发现,第二魔幻界的神秘主要就是超自然力量的存在,这些力量渗透了方方面,如果你耐心地剔除魔力影响因素,会发现这边的存在和地球没什么区别。
当然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大概需要BBC《蓝色星球》拍摄组花个五十年才能完成。所以古星一点不着急,自己在有生之年理出一个大概就足够了,这趟趁着暑假的旅行是他和龙姬的一场蜜月演习,顺便长长见识看看魔法世界的神奇之处。
“古星老师,前面还有几里就到洛基素城了,要在城里停留吗?”半人马,员工编号1012的精壮大叔用大嗓门爽朗地说。马车的绳索直接套在他那是马的下半身上,四只蹄子咯噔咯噔地按节奏敲击着石板路,拉着一架朴素的平板马车在遮阴的树林里不紧不慢的小跑着。
现在正值夏季,树荫下是这么凉快宜人,古星也没闲着。戴着红色的头戴式大耳机舒服的枕着龙姬的大白腿躺在平板车上咬着一瓶魔法药水的瓶口专心写作,一本老旧厚重的书飘在他面前,一支羽毛笔时不时在书上画两下,根本没听到马车夫大叔的说话。
注意,这本漂浮的书和笔可不是龙姬的魔法,而是古星来到第二魔幻界觉醒的天赋技能,名字什么的古星还没想好,因为取名字不是他的长项。不需要消耗魔力,只是需要消耗古星的精力,随时都能召唤出这本书和笔,在古星那丧心病狂的测试下,这本书被连续撕下了上千页,结页数还是这么多,应该撕下来一页书就多出一页填补;笔也是,古星用这支笔把撕下来的上千页纸全部涂满,结果笔尖还是那么多墨水没少。
“有趣。”那时的古星舔了舔嘴唇,估计活像一个变态杀人犯一样满手都是纸屑和墨水。
这本书和笔绝对是所有写作者都想要的利器,除了不会消耗的特性,古星只要想到什么要写的,这两小东西就可以飞出来自动把古星想写的写出来记下来,只要想就行了。一个念头,一行字唰唰唰地写出来,再一个念头,这行字又自动消失了。所以古星只需要看着书抱着胸玩着腿想小说内容就行了,笔和书自己就把他脑中想的写了出来。当然如果写到高潮处,古星会亲自执笔,因为他认为亲笔写更有代入感。
而且,这“写作两件套”还可以变成其他样式,书可以变成网格笔记本、速写本、草纸书。竹简等,笔可以变成毛笔、2B铅笔、蘸水笔等,都只是外观变,实质不变。为了符合魔法的设定,现在的书是古书、笔是羽毛笔。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没有一点攻击力或者辅助能力,谁都打不过。都说天赋技能决定了一个人的职业,“嗜血”就去当狂战士、“缩减工程”就去当魔法师、“免疫疼痛”就去当陪练,看这召唤书和笔的天赋技能注定古星只能当个普通的作家了。
“在城里停留一下。今天就是国庆了吧,洛基素城肯定在办庆典,今天在这过夜。”提供膝枕的龙姬回到,双手在试着把自己的白发和古星的黑发打上结,“麻烦你了,今晚你可以出去做你想干的事,但明早要回来。知道吗?”
半人马听到这奇特韵律的声音,却是全身一震,四蹄不稳,幸好很快调整过来,一点冷汗冒了出来忙不迭地回复:“明白,明白。”连头都不敢回。不知道古星老师身边这个少女什么来头,总是给人很危险的感觉,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很危险的感觉是什么感觉呢?大概就是有一个硬硬的圆柱状物体抵住你的后背的感觉,不管是AK-47、韦天魔术棒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你都不好受。
今天是出发后的第三天了,走的大道,经过了七座大城市,主要托王都的“托尔斯泰”商务运输那过硬的服务质量,司机半人马大叔耐力脚力都是一流,可能还有使用魔法的加成,三天不到就跑到了接近帝国边境的洛基素城。
这是很惊人的,单纯计算直线距离,古星震惊地发现半人马大叔的速度不比火车慢。最重要的是古星还没有的感觉。按理说,他们坐的这种仿佛菜市场上的平板车如果用火车的速度移动的话,暂且不说车能不能受得住,坐在上面应该被风吹的披头散发神志不清,可古星只是觉得清风拂面风和日丽。询问后得到半人马大叔的四字真言;“因为魔法。”
行行行,你有理。
无言以对。
出发之前选择运输业务时,“托尔斯泰”的前台小姐很热情地介绍了最贵的飞行航班,小型魔导浮空船的头等商务舱,几小时就可以飞到兽人帝国,唯一的问题是不提供降落服务,乘客需要从船上跳下去,自行落地。虽然古星很想见识见识魔导浮空船,但考虑到要了解第二魔幻界的风土民俗,古星还是选择了拉车服务。
光线一亮,马车驶出林荫道,来到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座城池矗立于地平线上,透着壮丽之感。天气正好,太阳高悬于顶开始西偏。炙热的阳光罩在透明的屏障上,再照到马车上,就是适宜的温度了。
古星感受到光线的变化,撑起身体坐了起来,挥动左手,书和笔瞬间消失不见,右手摘掉耳机,问道:“到哪了?”一边说一边还掏出口袋里的手机给地平线上的城市拍了一张照,可惜不在服务区,不然顺手就发到微博上分享一下了。
龙姬双手搭到他的肩上:“到洛基素城了哦。”
“哦,洛基素城,快出欧国了。”古星扭了扭脖子,扫视着草原,“这里地理条件不错,可一座城市建到这里,不会很容易被攻陷吗?一马平川的,看这城的城墙也不厚。”
龙姬还没说话,马不停蹄的大叔递过来一张报纸,有点骄傲的说:“先不说有没有军队能攻破义庄要塞和暴江防线,洛基素城里可是住着约克大法师啊,据说最强的佣兵也隐藏在这座城里,他们俩只要还在城中,就没有谁能轻易攻下这座城!”
马车在平原上跑得更快了。
古星看到报纸上写着大标题“感动帝国十大人物——约克·汉莫拉比”,下面一整版都是小字介绍约克大法师,介于古星的英语还不是精通级别,跟别人胡侃还行遇到专业名词就啥也看不懂,所以他只是粗看了一下,知道这个约克是一个吟游派的大法师,很强,没了。
看的时候半人马大叔还在念叨:“约克大师自从前些年进入洛基素城就停下安家了,虽然不知道吟游派的大师为什么会安居一区,但总的来说是一件好事。”
“呵呵,大叔国民荣誉感挺强啊。”古星用中文小声嘀咕道,随后提高音量用英语说,“还能为什么,约克大师这不才50岁吗,最有可能是恋爱了呗。”
大叔瞪大了他的牛眼回头看向古星,恍然大悟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不愧是古星老师,一针见血!”
“嘿大叔大叔,专注驾驶,你倒是看着前面路况啊!”古星推着大叔的脸把他的视线移回前方。第二魔幻界的人类平均寿命是200岁,50岁正是谈恋爱的时候。
啥?为什么他们能活这么久?四字真言了解一下。
古星对这约克不怎么感兴趣,他只对大叔话里的另一个人物产生了兴趣,“大叔,你说的最强的佣兵是怎么一回事啊?”
“这个啊,我也是听同事说的,”大叔用人手挠了挠被风吹乱的棕发,“据说最强佣兵,那位叫雷鼎的大人最后一次任务完成时的庆祝就是在洛基素城里,之后人们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所以说他也在城里。”
佣兵啊,真是异世界常见的主角职业啊。古星回头看着龙姬说:“姬,你见过佣兵吗?”在外人面前他们说话会加称谓以示区分。
龙姬还在尝试把自己的头发和古星的编在一起,歪头想想后回道;“遇见过,但不多,没什么特别印象。”
古星理解的点点头,毕竟对龙姬来说人类长得都差不多,就和你看小黄人一个概念,你能分清小黄人哪个更帅或更美吗?显然不能,因为你连他们的名字都记不住分不清。至于古星?在龙姬眼中那就是小黄人堆中的变形金刚,隔多远都能一眼认出来,绝没有认错的可能。
再考虑到龙姬以前都是以龙形态现身的,她遇到的佣兵估计不会太客气。
说话间,马车已经渐渐慢下来,一群白羊浩浩荡荡的穿过古星视线中所有的草地。此时马车被白羊群包围了,所以大叔只能慢下来。洛基素城是有名的畜牧业和纺织业城市,靠江和草原的地理条件可不是说说。
古星抱起经过平板车的一只白羊。其实这不是羊,而是一种名为“吸氧兽”的非魔兽生物,和地球上的羊一样是人类肉食来源之一。这只吸氧兽还是只幼崽,公园卖的棉花糖一样的体型及外观,捏在手里很舒服,四只小短腿在空中乱踢,你别说,还有点萌。
“真是个好食材啊。”古星的关注点却在这,然后拔下一缕兽毛把玩,抬手把小东西甩回兽群中。小家伙蓬松身上的毛,变得更鼓了,像云一样轻飘飘的着地,跑远了。
洛基素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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